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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危房产权之争 灾民是否仍有土地使用权

都江堰危房产权之争 灾民是否仍有土地使用权

http://cd.qq.com/a/20080626/000047_1.htm
  2008年06月26日08:05   中国新闻网    评论2274条 第 1 2 页

“14万换不了我的房子”


华夏广场业主陈小平的最大愿望是能保住原来的房子,如果政府一定要拆,他希望能够原地重建。


“14万换不了我的房子。”华夏广场业主陈小平认为,政府提供70平米救助房或者相当价值的14万元,价格较低,有损市民利益。


对此,《物权法》第148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所有权在不同房屋价值中所占的比重,目前尚没有法规规定。


2004年以来,都江堰市区建成了都市美丽洲、阳光新城、华夏广场等20多家地产小区,不少外地人来都江堰购房投资。2007年,都江堰市政府把建立国际休闲度假旅游区,列为该市的重要战略目标,而大力发展房地产业则被视为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的途径。此后都江堰市房地产市场不断升温。


房地产开发提速的一个直接后果是,4年内都江堰市商品住宅楼均价几乎翻了一番。


2008年,都江堰市区一环内商品住宅楼均价为每平米为3000到4000元,二环市郊也涨到每平米2000元以上。


事实上,位于华夏广场所在的都江堰市一环路以内很多房屋,都是2000年以后新建,按3000元/平方米计,户型大都是120到150平方米,每套总价介于36万到45万元之间,远超过政府救济的14万元标准。


按一环内房屋平均户内产权100平方米、平均容积率为2.5计算,其土地使用权约40平方米;2007年,都江堰市老城区考虑容积率因素土地平均价格300万~400万元/亩,那么考虑容积率因素100平方米的房屋的土地价值约为18万到24万元,加上砖混结构约700到800元/平方米的建筑成本,都江堰市区一环内每套住房实际价值在25万~32万元之间。


但如果按救济安置办法测算,房屋平均户内产权70平方米计算,按7层住宅考虑,房子平均容积率约2.2计算,其土地使用权约31.8平方米,估算二环路外的安置新区土地平均价格100万~150万元/亩,考虑容积率因素该土地价值约4.8万~7.2万元,不到原来老房子的土地价值的三分之一,资产严重缩水。


据南方网报道,都江堰规划管理局局长屈军6月3日曾经表示,市区一环内将约有一半住房需要拆迁。都江堰市房管局局长李良泉认为,安置房选址不会远离市区。


华夏广场业主陈小平说,小区内房屋倒塌的绝大多数业主都倾向于原地重建。他透露,目前该小区大部分业主没有登记接受救助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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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长:政府没义务对地震受损房屋赔偿

群众情绪波动怎么办?



记者:都江堰市房屋受损的居民每户一概获得70平方米的安置房,这是“一刀切”吗?



许兴国:必须认识到,这不是一个“补偿”政策,而是救助。灾前大概40%的群众居住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下,20%的群众接近这个居住面积,等于说,有60%以上的居民可以得到灾后实质的救助和改善。



重建安置过程中涉及的物权,是个十分棘手和敏感的问题,没有任何历史经验可以借鉴。



地震是天灾,任何政府没有义务对房屋等进行赔偿。我个人认为,这是道义层面上很有价值的做法,也体现了政府的人道主义关怀。



早报记者:有部分受灾群众对拆迁有意见,怀疑政府利用灾后重建来动迁,请问在重建中如何处理拆迁和安置问题?



许兴国:目前主要的方式是先安置后拆迁。群众情绪有波动,有各种各样的说法,政府考虑到群众的情绪安定,目前对居民的拆迁工作已经暂停,只对公共建筑或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进行拆迁。更多的拆迁要等到新政策出台后再行实施。



不过,我们不断传递和强调的是,都江堰市市政府绝不会利用灾后重建赚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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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着,政府还说:地震是天灾,任何政府没有义务对房屋等进行赔偿。我个人认为,这是道义层面上很有价值的做法,也体现了政府的人道主义关怀。

这叫什么?把原房的土地使用和产权无条件收回没补偿吗?所谓的人道主义关怀够不够补偿费用?政府没有义务对房屋进行赔偿,但有义务补偿,不然政府是干什么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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