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记者不满民警执法 猛踢警察腿被判拘役半年
先看原文再说.
“刘某原是某电视台的一名女记者”和新闻开始以陈述句的形式表述的“刘某是电视台的一名女记者”相比,多了一个“原”字。也就是说,她有可能已经不再是记者了。
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有血性没有客观性,的确很难说是合格的!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记者职业除了人们常常强调的危险性之外,本身还要有相当的理性和客观性,这样才能成功地完成采访任务.没有理性,过深地介入事件争端,只会因记者的身份给自己带来更大的压力;没有客观性,就没有正确看待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往往会丢掉新闻创作中的主动权和主体地位。但是记者也是普通人,文中并没有描述这位"原"女记者的工作状况和处理这件事情的经过,仅对该记者在冲突中的言行,特别是肢体行为进行了着力描述!一个原字让人琢磨不出来,是事出以后被用人单位请辞了还是因为辞了职受了刺激之后的过激行为?从文中指她“投诉此事”看,也不明白她是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
一个“原”字,特别是原记者的身份,模糊得让人搞不清出了什么事儿!好奇的网友们因为模糊总想看清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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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美得冒泡泡 于 2008-6-11 11:1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