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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菲:某些省级电台为何“性趣盎然”?

亦菲:某些省级电台为何“性趣盎然”?

  9月19日,继7家广播电台播出的违规节目被广电总局责令停播后,又有3家电台的4套广播节目播出低俗下流涉性节目,被广电总局责令停播。他们是:宁夏人民广播电台经济广播和交通广播;江西人民广播电台科教农村频率;山西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综合频率。

  被叫停的广播电台播出的低俗节目是什么货色?据悉是涉及“性生活、性经验、性体会、性器官和性药功能”。由此看来,这些电台的性节目就不仅是偶尔涉及,而是精心策划炮制出笼的。更令人不解的是,如此低俗节目在广电总局9月5日作出点名并责令四川和成都两电台停播的通报后,为何还会出现对低俗节目“我行我素顶风作案”问题?

  在“我行我素”炮制“性经验”节目的背后,人们不难嗅出这些媒体的“炒作气盛”。不言而明,媒体“性趣盎然”决不是自娱自乐,而是要进行一番炒作,以吸引提高听众的收听率,打造媒体所谓“人气”。

  某些电台不断地炒作“性经验”,对涉世未深的青少年造成的毒害也可想而知。这方面,也有许多案例可证。然而,为何某些媒体熟视无睹敢于“顶风作案”,非要把“性经验”介绍等低俗节目进行到底?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为着广告收入,借助性传播。细心的人们不难发现,在不少性节目中,均会有某某药厂、某某药品公司、商场赞助的招牌,或某某医院、某某医生开办诊所的广告。前不久,广电总局曾专门发出“红头文件”,严肃指出某些性保健品广告和各类性暗示广告问题,就是对炒作性节目一针见血的批评(见《新京报》2007年8月2日)。

  应该说,自负盈亏的媒体是需要通过广告收入进行维持的。从这个角度而言,媒体揽广告无可厚非。问题在于媒体通过什么方式揽广告,刊播的广告又属于什么内容。假若不顾社会公德,不对公众负责,一味迎合某些人的所谓“口味”,违规刊播低俗下流节目,这不是在有益社会造福社会,而是在毒化社会误导青年。利用这些下流节目去揽广告,那么,其性质与那些打家劫舍谋财没有什么两样。

  某些电台“性趣盎然”“我行我素”刊播下流低俗节目的现象也在告诉人们,媒体确也有一个自律与他律问题。而今,许多媒体都在强调舆论监督,这是对的。但是,进行监督的公器只有同时接受他人的社会监督,才不会变质。而今,广电总局发动全国公众进行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也是对媒体实行他律的举措。可以说,与政党、政府官员必须实行自律与他律一样,媒体也必须置于他律之中。这个他律既包括媒体主管部门的监督、同行监督,也包括公众的监督,并把监督的情况公开,让那些触犯规章制度者得到应有的惩罚,让其无地自容,才能确保低俗节目远离媒体,净化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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