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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公正 2008-6-20 18:11

货车冲卡轧死交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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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ze=6][b]货车冲卡轧死交管员  [/b][/size]


                     [size=4] 肇事司机逃逸后自首,警方进行刑事犯罪调查,事发休宁
█ 吴永泉 【2006年04月26日】  
    本报讯 昨日,黄山市休宁县交通局海阳镇交管站的交管员曾祥志走完了23岁的人生。当天上午,他和3位同事上路实施有针对性的车辆规费临检时,被企图逃避规费检查的货车驾驶员王某驾车撞倒后拖出10多米远,以身殉职。肇事司机王某从现场逃逸后,当天傍晚向该县交警部门投案自首。

   [b]   血痕延伸10多米[/b]

    记者从休宁县交警大队获悉,肇事司机是山东省德州市人,在该县某工地上开车运砂石。

    当天上午,王某驾驶着装满石料的鲁N81557号自卸大货车,从休宁县齐云石料厂往屯溪方向行 驶,途经省道103线的休宁县观村公路路段时,将在公路上临检该车的曾祥志撞倒。致使曾祥志当场重伤昏迷,被送往黄山市人民医院紧急抢救1个小时后死亡。

    事发后,经该县交警大队调查,现场可见一条10多米长的血痕,是曾祥志被撞倒后,又被车子拖行后留下的。

[b]    货车冲卡是肇事主因 [/b]

    休宁县海阳镇交管站站长汪群忠经历并目睹了撞人事件的整个过程,他向记者叙述了事发的经过。

    4月22日,该站曾在上路临检时检查到王某驾驶的车子,发现该车没有办理道路运输证,也没有缴纳2006年的交通规费,执法人员扣下了王某的相关证件,告知王某在4月24日到该站接受处理。4月24日,王某没有如约到该站接受处理,于是该站决定次日上路临检,以寻找到王某收缴规费及督促其办理相关证照。

    4月25日上午10时30分,汪群忠带领曾祥志等4名执法人员来到观村公路路口。10时50分左右,王某的车子在100多米以外,就进入了交管人员的视线,交管员曾祥志与俞广华接到站长指令后,分别向该车发出停车信号。该车随即减缓车速,但是在离执法人员10多米远的时候,车子速度突然加快,猛地向两位执法人员冲来。俞广华因为靠近路边,躲开了,曾祥志却因为站在车正前方,来不及躲闪而被撞倒在地,并被车子的左后轮卡住滑行了10多米。

[b]   众人相救司机开溜 [/b]

    据目击者告诉记者,车子停下来后,汪群忠等3位交管员迅速将驾驶员王某控制在执法车内,并跑去救曾祥志。可是,因为车轮把曾祥志的腰腹部卡得过死,无法拉出来,几个人只好又让王某把车子往后倒,然后才把人救出。

    曾祥志被从车底下拉出来后,腹部已经被碾压破裂,肠子暴露,腰骨也已被碾断。同事们流着眼泪,将他送往医院。

    就在大家忙着救人的时候,肇事司机王某却跳下驾驶室,趁着混乱时逃之夭夭了。

    王某驾驶的车辆没有办理相关证照和缴纳规费,已经违反法规。而且,他在看到拦车的交管执法人员后,依然“冲卡”,致使执法人员曾祥志被撞死亡。对此,该县警方表示,他们已经对这起撞人事件进行刑事犯罪调查。

   (本报记者 吴永泉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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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锐 2008-6-20 18:29

白鸽影响力大呀,安徽的事都来着曝光

寻求公正 2008-8-28 20:36

因公牺牲为什么得不到妥善善后

我名胡丽英,安徽黄山人,是网络“一位母亲泣血呼救——谁来为我寻求公正?!”“黄山一位母亲的真情诉说”的实名发帖者。

自从我儿曾祥志在2006年4月25日“黑车”司机暴力抗法案中因公牺牲后,针对休宁县政府官员对善后工作的不讲诚信及相关部门对此案的错误定性、重罪轻判的司法不公,我与丈夫一道踏上了艰难的上访申诉之路。上访的目的很简单,只是要求上级对该案进行复审、重审的公正调查,依法纠正定性错误、重罪轻判的司法不公现象,以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但在现实中实现这种合理合法诉求却是难乎其难,四处奔波两年下来都没有结果。究其原因,原来上级收到申诉后的做法都是逐级批转,最后转到被控告单位领导手中,之后打发你的就是一份廖廖数语的答复:“我院认为××号判决定性准确、程序合法、量刑适当”来敷衍塞责、如此了之。

今年6月上旬,我听说我去年写给中央纪委的申诉从北京转到休宁县了,我想这下基于中纪委转办件的威慑效应,能够解决我的诉求问题。其实则不然,县里仍是敷衍了事,先是叫县交通局写了几点与我申诉内容答非所问的“答复”,其次叫县法院来了几人说是“回访”以示对中央纪委转发信访件的重视。这些对于我申诉方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因为矛盾仍然没有化解,也没有解决任何实际问题,其实就是糊弄百姓的障眼法而已。

那天我同前来的休宁县法院负责人公开讲:我们是依法行使公民的合法权益,对“4.25”案的错误定性、重罪轻判,我们依据法理与案件事实已提出八条申诉理由,你们如以案析理,针对我们申诉理由逐项驳回,使我们心服口服,我们就停诉罢访;如果你们讲不出道理,不能说服我们,那我们将继续向中央纪委、最高检、最高法等部门申诉,直到寻到公平正义为止。

不必讳言,当时我们还义正辞严提出了以下质问:全国其他地区对故意抗法、杀害执法人员案件都重罪重判,为何休宁县重罪轻判?按照法律规定,党政官员不得干扰司法办案,为何休宁县可以违反?案卷中已有证据显示,县交警队存在失职渎职的腐败行为,为什么不依法查究?这是不是官官相护?“黑车”车主拿十多万巨款到休宁县不知去向,是不是用于贿赂“摆平”有关领导了?最高法院《关于各级人民法院处理刑事案件申诉的规定》中对刑事申诉“应当针对申诉理由,依法有理有据地批驳”规定,休宁县法院为何不执行?

就当时我们的严辞质问,在场的县法院负责人未作任何答复,只是推辞说,你们反映的情况 “回去向领导汇报”。当时我想在我们申访方明确仍要到中央上访的态度下,他们回去汇报后肯定近期有答复,哪里晓得,到现在已有两个多月了,音讯全无。我的想法太天真了。

民间常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作为申诉方,我们上访也是摆事实、讲道理的。同样,你接诉方也应如此,对我摆出的事实理由进行反驳,如果你能以把群众利益当回事,以道理说服我,那我就息诉终结上访。这么简单明了的事,在现实中怎么这么难呢?

党和国家领导人一贯关注民生,视群众利益无小事。胡锦涛总书记今年5月在陕西省汉中市看望群众时握着群众的手说:“我们都是人民的勤务员,人民的事情我们都应该关心。”温家宝总理今年元旦到西安市看望干部群众时,在一户农民家里深情地说道:“老百姓的事情就是国家大事。”

我真是不明白:中央的政策是好的,法规也是健全的,怎么到了基层就不依法、不按中央的政策办了呢?这不是同中央唱对台戏吗?

说实话,从一开始我是相信基层政府、基层司法机关的,但是通过两年多的申诉上访,在看不见也感受不到公平正义的现实下逼我改变了看法。不仅我这样看,就连我的丈夫,曾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做过近三十年执法工作的他也这样认为。总之一句话,我们对市、县级都丧失了信心与希望,在此我向领导仅有一个恳求:在地方公权力有法不依的状况下,根据法律的回避规定与“任何人都不能成为自己的调查者”的基本程序正义原则,由省级以上纪检、司法部门直接将“4.25”案调案进行公正调查,以还法律的公平正义。

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了我那为国家献出生命唯一的儿子,答应我这个老百姓的泣血诉求吧!



胡 丽 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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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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